侧目 · 阳
2026年11月3日星期二

宁可信其有

只在礼拜天守规矩的人,吃下去又尿掉的维生素,不看地图也认得的街区,监狱里打来的电话,没办成的九十大寿。

最终的信念,是去相信一个虚构,你知道它是虚构,除此之外别无他物。精妙的真理在于:知道它是虚构,并且心甘情愿地相信它。

The final belief is to believe in a fiction, which you know to be a fiction, there being nothing else. The exquisite truth is to know that it is a fiction and that you believe in it willingly.

— 华莱士·史蒂文斯(Wallace Stevens),《箴言集》(Adagia,收入《遗作集》Opus Posthumous,1957)(Claude 译)


主篇

相信与认为:政教分离背后的心理学

Believing and thinking — The psychology of separating church and state

尼尔·范列文(Neil Van Leeuwen,佛罗里达州立大学哲学教授,研究心灵哲学与认知科学,著有《宗教即假装》Religion as Make-Believe,2023)、雅各布·艾斯勒(Jacob Eisler,佛罗里达州立大学法学院教授,研究宪法与民主程序法) · Aeon · 2026-11-03 · 原文 ~3900 词 / 译文 ~6900 字 · 原文

Why this — 政教分离通常被当成一个政治或法律问题;这篇由一位哲学家和一位宪法学者合写,把它拆成一个心理学问题:人“相信”上帝和“认为”超市开着门,用的根本不是同一种心理态度。前者可以自己选、不怕证据、只在礼拜天上线;后者由不得你、一碰证据就改、全天候运行。三条区别都有实验数据撑着(星期天的色情网站订阅、马拉喀什宣礼声里的慷慨),连普通话里的“相信”和“认为”都被拿来作证——读完你会开始留意自己嘴里的这两个词。

“我们选择自己相信什么,但选择不了自己认为什么。”

为什么要把教会挡在墙外

政教分离这个想法——如今已在许多现代自由民主国家扎根——某种意义上其实挺奇怪。毕竟,政府必须让自己掌握信息,也要让公民掌握信息。所以政府会借助气象学预报天气,借助经济学理解经济的增长与衰退,借助医学改善公共卫生。那政府为什么不同样和宗教机构结成紧密同盟,好弄清楚上帝那边是怎么回事呢?

换几个角度看,政教分离也显得奇怪。放在大规模人类社会的整段历史里,它算是新近才有的东西,常被和美国国父托马斯·杰斐逊(Thomas Jefferson)联系在一起。1802 年,杰斐逊在给康涅狄格州丹伯里浸信会(Danbury Baptist Association)的一封信里,提出了政教分离的原则:

我与你们同样相信,宗教是只存在于人与他的上帝之间的事……政府的正当权力只及于行为,而不及于观点。因此,我怀着无上的敬意,看待全体美国人民的那一举动:他们宣布立法机构“不得制定关于确立国教或禁止信教自由的法律”,从而在教会与国家之间筑起了一道分隔之墙。

我们俩都支持杰斐逊这条原则。我们一个是哲学教授(尼尔·范列文),在基督教归正会(Christian Reformed Church,荷兰裔新教教派)里长大;另一个是法学教授(雅各布·艾斯勒),常去犹太会堂。但杰斐逊的信把这条原则的落地说得太简单了——好像政府对人们的信念、或者说“观点”,可以完全撒手不管。

这显然不对。影响和塑造人们在政治、社会等各方面的信念,本来就是政府的核心职能之一。公共教育决定了人们怎么看数学、历史和天文学。政府也会出于政策理由去塑造信念:如果消防部门发现,人们以为某栋楼是安全的、其实并不安全,他们就会想办法改变人们对这栋楼的看法。信念也是法律关心的对象:比如心理治疗师如果认为某个病人可能伤害自己或他人,法律规定治疗师必须上报这个判断。

这一切意味着,杰斐逊那道“分隔之墙”不可能合理地禁止政府干预任何类型的信念。杰斐逊——以及后来所有拥护这条原则的人——必然预设了:宗教信念有某种与众不同之处,使得给它一个不同的法律地位是合理的。

但这个与众不同之处是什么?是宗教信念关乎上帝吗?不是,因为佛教也是有自己信念的宗教,佛教却没有至高神。是宗教信念关乎超自然吗?也不是,很多不属于任何宗教的迷信同样关乎超自然。那是像生物学家斯蒂芬·杰·古尔德(Stephen Jay Gould)曾经主张的那样,宗教信念关乎道德?还是不对:很多宗教信念跟道德无关,很多道德信念也不是宗教性的。何况任何政府体制都必须预设一些道德信念——比如杀人是错的——否则根本当不成政府。

想到这里,人们也许会绝望:要讲通政教分离,首先得讲清楚宗教的“信”在心理上到底哪里不一样,可这个区分似乎怎么也说不清。

我们认为,这些刻画宗教信念的尝试之所以失败,是因为它们都盯着信念的内容,也就是“信的是什么”。可任何一个想法,都既可以用宗教的方式去信,也可以不用。所以从内容入手行不通。

我们的提议是:宗教式的“相信”,和平常就事论事的“认为”,是两种不同的态度,是对待想法的两种不同方式——这才是宗教信念的独特之处。换句话说,把一个想法神圣化,不同于仅仅把它当作对事物状态的描述。认知科学和宗教人类学的实证研究,加上相应的哲学分析,能帮我们揭示这种态度差异的典型特征。为了有专门的术语,我们把它叫作“宗教信奉”(religious credence)与“事实信念”(factual belief)的区别。我们会看到,理解这个区别,有助于讲通杰斐逊的分隔之墙,也更普遍地支撑了自由民主国家实行政教分离的理由。

“信”有好几种

不管信念究竟是什么,它总有不同的种类。英文里的 belief 是个多义词,能指一系列彼此不同又相互关联的东西,底下收着一群杂牌军:从平平无奇的事实信念(比如冰淇淋店在哪儿),到迷信(比如星座占星);从“杀人是错的”这种道德信念,到“万物为一”这种哲学信念。

前面也说了,信念可以按内容分类(这条信念关于什么?关于政治?还是关于某个大概率成立的科学理论?),也可以按它体现的态度分类(一个人怎么对待某个想法?)。这里我们关注后一种:就事论事的“认为”和宗教信奉,作为两种处理想法的方式,有什么区别。类似信念的态度当然还有更多种,但我们只盯住这两种,因为它们的差异和政教分离背后的心理学关系最大。

(译注:下文 religious credence 译作“宗教信奉”,factual belief 译作“事实信念”;落到日常口语,两位作者对应的是 believe 与 think 这对词,也就是中文的“相信”与“认为 / 觉得”。)

区别一:信可以选,想由不得你

在人类学家谭雅·鲁尔曼(Tanya Luhrmann)的《当上帝回话》(When God Talks Back,2012)这类宗教民族志里,虔诚的信徒说起自己的“信仰”,常常把它当成一种选择。鲁尔曼采访过的一位葡萄园教会(Vineyard Church,美国福音派教会)会众对她说:“信什么,永远是一个选择。”葡萄园教会里有个常见的说法叫“选择耶稣”,意思就是选择去相信耶稣。

选择“信”也不是基督教独有的。全世界都有人为了爱情或其他社交上的好处改宗换教,也就是主动选择要持有哪一种宗教信奉。

但假设有人出 100 万美元,让你就事论事地相信“狮子吃素”。你做得到吗?我们怀疑你做不到,哪怕你很想要这笔钱。你可以主动去想象狮子吃素,也可以假装相信。但只要你知道狮子吃肉,你就没法单凭意愿去相信相反的事。

这说明事实信念不受意志控制。或者像尼尔在《宗教即假装》里说的:如果你在事实层面相信一件事,你就由不得自己不信。不妨现在就试试,在事实层面相信纽约在魁北克,冰岛在南半球,或者贾斯汀·比伯(Justin Bieber)的母语是斯瓦希里语。

这就给了我们宗教信奉与事实信念在处理方式上的第一个区别:

区别一:宗教信奉是自愿的,事实信念是不由自主的。

区别二:想怕证据,信不怕

如果事实信念不听意志,那它听什么?很多心理压力都会起作用,包括偏见、记错之类的扭曲。但这不该掩盖事实信念的主要驱动力:证据。

例子简单到容易被忽略。你以为自己开了洗衣机,一小时后却看到放进去的衣服还是干的、还是脏的——眼前的证据会当场掐灭你先前的事实信念。你以为超市开着门,到了却发现灯全黑了——这个证据会改变你的事实信念。

实证研究发现,这种对证据的敏感在儿童、甚至婴儿身上就已经存在。发展心理学家艾莉森·高普尼克(Alison Gopnik)和同事在《摇篮里的科学家》(The Scientist in the Crib,1999)里指出,幼儿甚至婴儿学习世界的方式,是在不同领域形成小型理论,然后去检验,很像科学家的做法。按照发展心理学家保罗·哈里斯(Paul Harris)和梅丽莎·柯尼格(Melissa Koenig)的研究,孩子向别人学习时也会按证据甄别:比如比起过去说错过的人,他们更愿意相信过去说对过的人。

那宗教信奉也一样对证据敏感吗?

想想“信心”。《希伯来书》11 章 1 节写道:“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实底,是未见之事的确据。”如果这话对,宗教信奉就不像事实信念那样依赖证据。《约翰福音》里有个“多疑的多马”,他要求拿出证据,证明眼前这人就是复活的耶稣——于是他成了“信心”的反面典型。《旧约》里的挪亚,在看不到任何洪水将至的迹象时造了一艘巨船,所以成了信心的典范。这样的例子还能举很多。信心要站得住,宗教信奉就必须扛得住证据缺席、甚至证据相反带来的种种打击。

当代宗教认知科学证实了这一点。在一系列跨文化研究里,研究者发现,人们从很小开始——哪怕是在伊朗、美国这样宗教氛围浓厚的社会——对自己宣称相信的那些看不见的宗教实体(上帝、天使),把握程度要低于对看不见的科学实体(细菌、氧气)。这种差别,大概来自人们隐约感到宗教实体缺乏证据。可人们在某种意义上照样“相信”(读作:宗教信奉)它们。

心理学家艾米丽·利奎因(Emily Liquin)、S·艾姆伦·梅茨(S Emlen Metz)和塔尼亚·伦布罗佐(Tania Lombrozo)的研究发现:比起科学信念,参与者觉得宗教信念“不那么需要解释”,同时也更能“接受它是个谜”。所以人们常常乐于把自己的宗教信奉当作无法解释、神秘莫测的东西。

这就有了第二个区别:

区别二:事实信念极易被证据动摇,宗教信奉则不会被证据动摇。

当然,这里也有复杂之处。比如宗教护教者(专门为教义做理性辩护的人)会声称他们宣讲的故事和教义有证据。但声称有证据,和自己的信奉真会被证据动摇,是两回事。何况放在广大信众这个大背景下,护教者本就是少数,大多数信徒通常不会假装用基于证据的方式对待自己的信奉。

区别三:信住在隔间里,想全天候在线

自愿选择和对证据敏感,这两条说的是宗教信奉和事实信念最初怎么产生。那下游呢?比如它们怎样带出行动?

这就到了第三个区别。你听说过“一周一次的基督徒”(once-a-week Christian)吗?说的是那种一周只有一天表现得好像自己的基督教“信仰”是真的、其余时间基本让它休眠的人。我们俩都在不同的宗教传统里长大、参与其中,凭亲身经验可以说:符合这种“隔间”模式的人,比大家愿意承认的要多。即便每天都做灵修的人,也可能只在神圣的、仪式性的时间和地点表现得好像上帝真实存在,其他时候并不真这样行事。

如果你问信教的人,上帝是否时时临在于他们的生活,他们也许会说是。但这种探问,可能就像打开冰箱门去确认灯是不是一直亮着。哲学家丹尼尔·丹尼特(Daniel Dennett)在《打破魔咒:作为自然现象的宗教》(Breaking the Spell,2006)里说得更直白:人们会当着上帝的面,做一些当着自己母亲的面不会做的事。他尖锐地问:“你真的相信上帝在看着你吗?也许并不。”我们的说法是:自称有宗教信奉的人,通常确实对一位注视着他们的神抱有宗教信奉——但正如丹尼特所指,那不是事实信念。

实证研究和民族志观察进一步展示了这种分隔:

换个说法:宗教信奉往往引导人的象征性行动——祈祷、礼拜、仪式,乃至慈善——却不引导日常的工具性行动,比如通勤上班或喂狗。在这些时候,世界就只是世界,超自然信念大多在休眠。即便某个宗教传统要求它的“信仰”时时刻刻主导行为,这种规范的存在、以及它有多难做到,本身恰恰说明宗教信奉通常不会在神圣场合之外指导行动。(如果它本来就会,何必立这个规矩?)

就事论事的“认为”,就不是这样分隔的。我们这里说的事实信念,是一个人对世界的默认认知地图,只要我们在行动,它就一直开着。举几个大多数人在事实层面相信的想法:干了的水泥总是硬的。电就是存在的。木头来自树。诸如此类。

拿过家家来对比,更能看出这种“不分隔”:即使你假装一块水泥板是张软床,你还是会慢慢躺上去免得受伤,而不是一屁股砸下去。因为“水泥是硬的”这个事实信念,在你假装的时候照样在指挥你的动作。每当你做事,你都依据一个关于事物本来如何的心理模型;一个人关于世界是什么样的默认心理模型,就是我们所说的事实信念。

由此得到:

区别三:宗教信奉是分隔的,事实信念是不分隔的。

以上只是两者在心理处理上几个差别的快照。当然还有复杂情况和细节要厘清——包括难以归类的例子,比如阴谋论“信念”,以及准宗教性的意识形态信奉——但这些不该遮蔽整体图景。

大体上,信教的人有一个“双地图”的认知结构,事实信念和宗教信奉各司其职。事实信念是那张对证据敏感、在所有场合指导行动的默认地图;宗教信奉则是一张自己选的、隔开的地图,只在被神圣化的仪式场合激活。这样的场合可能一天几次,可能一周一天,也可能更少,但隔间总在那里。

普通人其实分得清

在回到政教分离之前,再回答一个问题:普通人(不只是读写这类文章的人)意识得到这两种态度的差别吗?

证据显示,答案是肯定的——至少是模模糊糊地意识得到。

首先,人们表达宗教信奉时,常说“我个人相信……”(I personally believe)。但没人会这样表达一个就事论事的信念,比如说:“我个人相信我的自行车在车库里。”他们会说“我觉得自行车在车库”,或者干脆说“在车库”。想加“个人”两个字的冲动说明,人们直觉上知道,自己表达的这种“信”是另一种态度,是一种不同于就事论事的对待想法的方式。

这一点还有更系统的实证支持。尼尔和同事做过实验研究,发现说英语的人描述宗教态度时倾向于用“相信”(believes),描述就事论事的信念时只用“认为”(thinks)。

这种语言上的区分在别的语言里也有对应,包括芳蒂语(Fante,加纳阿坎人的一种方言)、泰语、普通话,以及比斯拉马语(Bislama,太平洋岛国瓦努阿图通行的一种克里奥尔语)。进一步的研究显示:人们用“相信”一词,和把一种态度看成自愿持有、不是出于证据(比如出于忠诚)相关,也和它引出象征性行动(比如公开表态)相关;用“认为”一词,则和把一种态度看成出于证据、并引出依赖真假的工具性行动(比如买房、投资)相关。

这一切表明,大多数人在某个层面上已经在追踪上面那套理论讲明白的差别,而且常常就是用“相信”和“认为”这两个词,分别报告宗教信奉和事实信念。

回到那堵墙

回到杰斐逊,以及更一般的政治领域。事实信念和宗教信奉的心理差别,怎样支撑政教分离这条原则?我们认为,理解这个差别——连同其中的心理机制——能讲清两条原本说不清的理由。

第一,宗教信奉不会被证据动摇,这一点论证了:自由民主国家不该确立国教,也就是不该强迫人们信奉某个宗教。(这是“分隔之墙”里由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所谓“确立条款”体现的那一半。)

道理很简单。首先要承认,政府采取的任何行动,事实上都基于、也由某种“信念”来论证。比如埃博拉疫情暴发期间,政府隔离从刚果民主共和国归来的人,依据的是官员的一个事实信念:这些人有传播疾病的风险(在这个例子里,这个信念有道理)。

关键在于,如果相关信念对证据敏感(我们已经论证事实信念就是这样),它们就可以通过对话、论证和推理来改变,而这正是民主协商的核心。说到底,基于事实信念的推理和决策让所有人都能参与,因为事实信念回应证据,而证据性的理由是所有人共有的。

反过来,如果一种“信念”对证据不敏感(我们已经论证宗教信奉就是这样),以证伪为导向的论证就撼动不了它。只有本来就持有这种“信念”的人,才会被基于它的决定说服。因此,一项明确出于宗教的政策——比如强制宗教活动——就无法纳入民主决策那套标志性的做法。简单说,自由民主国家应该把确立宗教的政策排除在外,以保护处在它中心的理性的公共协商。

这个视角也解释了自由民主国家里政策是怎样被论证的。即使公民碰巧是出于精神信仰而有所主张,他们也倾向于——而立法者必须(如果想在宪法上站得住)——把论证里的描述性主张,表述成就事论事、人人可检验的证据。这样产生的公共解释,比不同宗教“信仰”直接对撞更适合自由民主下的共存。

当代最有争议的政策领域之一——堕胎立法——就是例子。眼下在美国,各州的堕胎政策从相当宽松到实质性严格不等。尽管许多政治人物在这个问题上的立场确实出于自己的精神信念和宗教归属,他们仍然试图用可以被理性和证据争辩的信念来论证这些立场。结果,关于如何尊重“生命神圣”这类理想的争论,至少在原则上,可以成为一场人人都能参与的公共对话。

我们聚焦美国,是因为它在政教分离史上很突出。但美国通过第一修正案确立的那种分离,在全世界都有呼应,从日本到墨西哥,从葡萄牙到纳米比亚。就连有国教(英格兰教会和苏格兰教会)的英国,也对国教在公共领域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设了严格限制。

再强调一次,这一切都不妨碍公民和领导人因为宗教承诺而偏好某项政策。**但私人动机和公共论证是两回事。**我们要说的是:事实信念和宗教信奉的心理差别,有助于解释为什么一条把这两者拆开的原则讲得通。

第二,宗教信奉在心理上是分隔的,这一点论证了:在自由社会里,宗教的“自由实践”是一个合理的理想。(这是“分隔之墙”的另一面,同样写在第一修正案里:政府不该阻止人们选择信哪种宗教,或者不信。)

论证是这样的。宗教信奉的分隔性,加上它作为一张独立于事实信念的“地图”运作,意味着有宗教信奉的人至少有能力在和教外的人打交道时把它放到一边。(比如,对魔鬼存在抱有宗教信奉的人,通常不会在超市里给陌生人驱魔。)既然人们有能力在公共领域搁置宗教信奉,那么出于对隐私和自主的一般考量,他们就应该可以在私下自由地保有和敬奉它。于是公共协商就可以建立在对证据敏感的事实信念、以及回应理由的道德信念之上。简单说,宗教信奉天生容易分隔,这让持有各种宗教“信仰”的人能在自由社会里共存,国家也不需要去挑战其中任何一种“信仰”本身。

把这些合起来,我们的论证是:政教分离给信教者的那笔交易——人人享有宗教自由,交换条件是遵守一部禁止政府确立他们那个宗教的宪法——之所以行得通,只因为宗教信奉在心理上是分隔的,而且和事实信念运作在不同的层面。恰恰是这种默认的分隔,让这笔交易值得一做。

我们猜,杰斐逊写信给丹伯里浸信会、向他们保证不会因为宗教承诺受压迫时,凭直觉感到了这一点。也许在开头那句引文里,我们能听到“分隔”这个想法的先声:“宗教是只存在于人与他的上帝之间的事。”

这句话里的所有格(“人与他的上帝”)透露出宗教信奉的个人性质。毕竟,宗教信奉是自愿的。这种个人性质让它不适合进入公共协商,却也正好让它配得上自由社会普遍给予私人生活的那种自由:免于政府干涉。

Eric take

这套“相信 / 认为”的二分可以直接拿来给自己体检:你对某只股票、某个模型、某种饮食法的看法,是一条新数据就能改掉的“认为”,还是已经悄悄变成只在特定场合上线、怎么都驳不倒的“相信”?但作者的论证有个软肋,他们自己只在括号里一笔带过:阴谋论和政治身份这类“准宗教信奉”偏偏不待在隔间里,会溢出到投票、就医、买卖里。所以这堵墙能立住,靠的是主流宗教碰巧比较守规矩,而不是“相信”这种态度天生守规矩。


思辨

反对补剂

Against supplements

本·索思伍德(Ben Southwood,Works in Progress 编辑,常写经济史与城市) · Works in Progress · 2026-11-03(第 26 期专栏,本日上线) · 原文

框架一句话 — 一个领域只要“设定”够厚,你就会把收藏冷知识误当成掌握真相;再叠上“九成研究近乎无用”,一大堆论文连效应的方向都可能是反的。

“吃下去,最后都尿掉了。”

这是作者的朋友、心理学家兼科普作者斯图尔特·里奇(Stuart Ritchie)一直跟他说的话(原文是苏格兰口音的 piss it oot)。很长一段时间里,索思伍德不听。就在五年前,他还有一张推荐给普通人的补剂清单,全是自己研究出来的。现在他什么都不吃了,而且认为:没有具体理由(比如验血结果或医嘱),谁都没有特别好的理由去吃补剂。

他当年怎么想

他的逻辑很简单:没有特别的理由认为每个人的饮食都恰好提供了最优量的每一种微量营养素和植物营养素;最优量可能比“不缺乏”的门槛高不少。所以只要证据对路,赌一把是值的。他吃过胆碱、维生素 K2(还讲究要 MK-4 和 MK-7 两种形态)、按特定工艺制备的鱼油 / Omega-3,还吃小麦胚芽(为了里面的亚精胺),甚至吃甘氨酸——一种略带甜味、多见于皮肤和骨头而不是肌肉的氨基酸,网上有人说它能改善睡眠。

他是个布道者,劝动过不少人照单吃。这活儿不难:人类普遍有“补一补”的冲动,也许是对坏血病、佝偻病的祖传记忆,也许就是看完医生总想拿到一片药的本能。

他的方法分三步。一种补剂在他看来值得吃,要同时满足:

  1. 进化故事说得通:我们的祖先环境里这种东西更多,现代饮食里变少了;
  2. 机制说得通:有一个逻辑清楚、没有明显争议的作用路径;
  3. 证据偏向它:摄入量至少和健康相关,最好有设计良好的试验证明是因果。

方法为什么崩了

他说这是个悲伤的故事:方法本身就差,他又用得差。核心问题是一切理论化都会遇到的问题,也正是科学方法本来要解决的问题——**给自己的宝贝假设找证据,只要认真找,总是太容易找到。**另一个同样大的问题是:大多数科学研究几乎没用。

先说第一个。他承认自己有一种心理特质——他宁可叫“特质”而不是“缺陷”——享受拥有定制的、稀有的、新鲜的观点,他管这叫“元反主流”(metacontrarianism)。他爱有原创观点,也承认会对这些观点有点投入,想证明它们是对的。

再叠加一个他承认是缺陷的特质:对食物的执念。小时候挑食到病态,十几岁拒绝一切人工色素和香精,有几年只在下午 2 点到晚上 8 点之间进食,也疯狂数过卡路里、断过碳水,现在只是吃很多纤维。“我追饮食潮流,就像不停地改宗换教。”

于是他去找证据,好让自己有理由相信:我们缺 K2,因为现代饮食里肝脏、高山奶酪和草饲黄油变少了。优雅的进化故事,加上说得通的机制(K2 防止高钙饮食导致的动脉钙化),再加上 K2 水平高的人更健康的研究——齐了。他挑了一个他判断 MK-4 和 MK-7 配比最合适的牌子开吃。

其他补剂也一样。他对哪些危险(铜)、哪些没用(除 B12 外的 B 族维生素;杂食者吃肌酸)、哪些必需(MK-4)都有一套复杂的看法。这种复杂本身就是乐趣的大头——就像迷上一个设定庞杂的圈子,比如桌游《战锤》,或者统计数据极其丰富的棒球。

这种“设定最大化”的巅峰,是已故的雷·皮特(Ray Peat)博士的学说:建议吃糖(最好是冰淇淋或橙汁)来加快代谢,甚至吃干燥牛甲状腺。作者最愉快的一些夜晚,就是向一脸茫然的听众宣讲皮特主义。

皮特主义纯属装腔,却照出了真相:他其实并不真信自己吃的那些补剂,他珍视的是那套秘传的饮食知识,像个现代德鲁伊(古代凯尔特祭司)。这让他看不见自己的研究有一大块是确认偏误。

更深的问题:九成研究近乎无用

里奇和他的同事萨洛妮·达塔尼(Saloni Dattani)早就告诉他,科学文献里充斥着彻头彻尾的胡扯。他理智上接受,直觉上没吸收——总觉得论文堆得够多就能得出结论。现在他相信,大约 90% 的研究几乎没有价值。

就在皮特主义消磨他对补剂的感情投入时,一篇署名 Milky Eggs 的博客文章给了他理智上的理由:营养学的平均论文质量太差(从造假到 p 值操纵——反复试分析方法直到结果“显著”——各种毛病都有),以至于**一大批论文合起来,得出的效应不只是大小错了,连正负号都可能是反的。**造出几十篇论文去证明一件假事出奇地容易,还有跟风效应,而且这种事天天发生。

他举了个例子:甘氨酸据称能延寿,机制是抑制另一种氨基酸蛋氨酸对某条信号通路的作用。但在证据这么弱、这么不一致的今天,你怎么确定随便补的哪种氨基酸,实际上不是在起蛋氨酸的作用?

他没说普通杂食者永远没有值得吃的补剂,但他已经服气了。他以前老笑里奇:凭什么觉得人人“饮食均衡”(他当年会窃笑)就能把微量营养素吸收到顶?“尿掉了”——好吧,笑到最后的是里奇。

Eric take

结论本身不新,医生早说过;值钱的是他招认的动机:补剂对他来说是一部“设定集”,乐趣在于比别人懂得多。这套机制能原样套到任何圈子:健身、咖啡、量化选股、AI 工具链——设定越厚,越容易把收藏知识误当成看清了真相。和主篇放一起读更有意思:他那句“像不停地改宗换教”,正好是范列文说的那种自己选的“相信”,只不过它穿着论文的外衣。


玩物

Taste 训练(周二·游戏):夜之城的魅力从哪来

从城市规划到叙事设计:夜之城的魅力是如何建立的?

天文会 · 机核 GCORES · 2026-10-31 · 原文

框架一句话 — 一座游戏城市能让人通关后还想回去,靠的不是美术,而是四层叠加:认得出的城市结构、被反复使用的街道、能换着玩法打的据点、跨媒介补进来的新故事。

通关了还想回去,说明那座城已经不只是一张地图。

2026 年 10 月,《赛博朋克:边缘行者 2》上线,《赛博朋克 2077》随后推出 2.5 版本更新,加上促销,这款发售快六年的单人 RPG 又迎来一波回流,Steam 同时在线一度突破 16.2 万。作者好奇的是:为什么早已通关的人还愿意回夜之城?有人试新流派,有人重温剧情,有人只是开车闲逛、听电台。对他们来说,夜之城已经从“承载任务的地图”变成了“一个熟悉的地方”。他拆了四层原因。

一、记得住的城市:林奇的五要素

夜之城最让人印象深刻的是城区反差:沃森区拥挤、工厂林立;市中心是企业大厦,空间尺度完全不同;太平洲的废弃商场和烂尾楼,透露出这里怎样衰败。不开地图,玩家也常能凭建筑和天际线认出自己在哪。

作者借了城市规划学者凯文·林奇(Kevin Lynch)1960 年的《城市意象》:人认知城市靠五种要素——道路、边界、区域、节点、地标。初入夜之城你靠小地图;玩久了,你记得哪条路通哪个区、从哪座高架能看见熟悉的天际线,认识已经不靠界面,而是自己的空间记忆。

关键是风格背后要有历史逻辑。太平洲原本规划成旅游商业区,投资撤走才烂尾,破败不是末日滤镜,而是发展史的痕迹;市中心的财富权力和别处的贫困拥挤互为对照。不需要 NPC 讲解,看建筑、广告和人群,你就懂这里的人怎么过日子。反过来,只给每个区换一套美术素材,城市就像几个互不相干的主题公园;夜之城靠企业统治、消费主义、阶层分化和帮派文化贯穿全城,才把差异收进同一个世界观。

二、同一条街,用很多次

现实里的街道白天是商业街,夜里可能是行动现场。游戏也一样:第一次路过是去任务点,第二次是接帮派委托,第三次是跟着一段人物剧情走进一栋没注意过的楼。作者强调,这种复用不只是省成本:同一个地方被反复使用,记忆就一层层叠上去——起初只觉得楼好看,后来记住一个能潜入的入口,再后来它和某个角色绑在一起。场景没变,记忆变了。

内容分两条线:预先编排的主线、支线和委托负责人物深度;街头事件负责填补日常移动。难点是密度:几十米一场战斗,城市就吵得没了生活感;街上全是木头人,城市又成了布景。他引了《羊蹄山之魂》团队的“事件牌组”(Event Deck)系统:按玩家进度调整遭遇出现的时机,甚至刻意留一段不被打扰的探索时间。

三、同一个据点,三种玩法

一个帮派据点:黑客流看到的是一张设备网络,能借摄像头找人、不进屋就打掉一部分敌人;潜行流看巡逻路线、掩体和视野;义体近战流把它当高速战场。任务、敌人、建筑都没重做,玩法却变了。作者的判断是:**流派的价值不在伤害数字,而在能不能改变你解决问题的方式。**两套流派只差数值,重玩就只是换个效率做同样的事;2077 的据点允许正门强攻、走侧门、黑监控或潜行,流派才有用武之地。2.5 版加的双持手枪和左轮也不需要重做整座城,只要和已有的敌人、场景接得上,就是重开一档的理由。

四、跨媒介:给旧街道补新故事

2022 年的动画《边缘行者》没有重造夜之城,而是让大卫、露西在玩家熟悉的街上过自己的人生。通关过的人再看,任务途中经过的一条路,会因为动画里的人有了情感分量。传统更新靠新地图、新系统;跨媒介叙事则给已有的空间补新故事。前提是换一个视角,而不是把游戏剧情复述一遍——夜之城因此不只是 V 的舞台,而是容纳不同阶层和命运的共同舞台。2.5 版的“城市导览”也是同一思路:带着了解城市历史的目的,重走一遍熟悉的街区。

作者的结论:只有美术没有内容,城市只是观光地图;任务一大堆却没有辨识度,玩家做完也记不住去过哪;成长系统再复杂,接不上关卡也白搭。他也承认 2077 的 NPC 行为和环境交互仍有局限,很多建筑只是背景。但有时候玩家回去,不为没做完的任务,只是想再回夜之城看看。

Eric take

最可以带走的一句是“复用不是偷懒”:同一条街、同一个据点,换一套 build 或换一个故事就是新内容——自走棋也是这个道理,棋盘永远那一块,阵容让每局不同。但文章对 NPC 的呆板几乎一笔带过,而“活着的城市”恰恰卡在这里:林奇的五要素能让你认得路,却不能让你相信那儿真住着人。


人间

我是不是和一个杀人犯交了朋友?

Have I Befriended a Murderer?

爱德华·埃布尔·史密斯(Edward Abel Smith,英国作家、纪录片制作人、调查记者,做过关于“护士连环杀婴案”露西·莱特比的播客《真的有过罪行吗》) · Longreads(原创) · 2026-11-03 · 原文

框架一句话 — 每条疑点都被承认、又被驳回:调查有缺陷不等于判决有错;五年的了解没让记者更确定,反而让他怀疑起自己看人的本事。

“是的,宝贝。”他对女儿说。电话那头,那个人也在等答案。

今年某个周六,史密斯开车送女儿去游乐场,车载喇叭里响起一条语音留言:“嗨,Ed,我看到你的书被《泰晤士报》选为本周之书!干得漂亮,我的朋友。”打来的人叫罗宾·加巴特(Robin Garbutt),正在约克郡的监狱服无期徒刑,罪名是在床上把妻子黛安娜活活打死。

一份卷宗

2021 年,史密斯在国家档案馆查《007》作者伊恩·弗莱明的资料,因为归档出错翻到了这桩案子。加巴特夫妇在北约克郡一个不到 800 人的村子开邮局,住在楼上。法官的总结陈词很致命:2010 年 3 月 23 日早上,罗宾报警说邮局遭持枪抢劫,劫匪走后他上楼发现妻子已死;可那天早上店里很忙,没人看到抢劫迹象;急救员到场时黛安娜已经尸僵,死了好几个小时。陪审团 12 人里 10 人认定他有罪。

史密斯回家一搜,发现有个为罗宾建的网站,支持者里有不少村民。他开始给罗宾写信,然后去探视。罗宾平静得不像装的,开口就说:“你可以问我任何问题,哪怕很冒犯。我把事实告诉你,但不会劝你往哪边想。”他边说边慢慢转着婚戒。史密斯立刻喜欢上了他,同时甩不掉一个念头:一个有罪的人,正想给人留下这种印象。

一次次“承认,然后驳回”

罗宾的生活被一件事吞没:向刑事案件复查委员会(CCRC,英国筛查冤案、决定是否送上诉法院的独立机构)申诉。他说这是打地鼠:

法官自己都说警方调查“令人遗憾地缺乏专业性”:床头灯被挪进衣柜,床上一撮不属于夫妻俩的头发装袋后弄丢。史密斯本来在找推翻判决的理由,后来变成在找信任这场调查的理由,没找到几个。但他提醒自己:一个有缺陷的机构,不等于一个判错了的机构。

那个问题

终于有一次,他在电话里说出口:也许 CCRC 是对的,也许你就是有罪。罗宾第一次没了乐观,结巴着说“我不知道该说什么”。下一周他没打来。再下一周寄来一个 U 盘,是他全部的申诉资料,“这是我唯一一份”,里面有一张 240 行的案发时间线表。史密斯说:“要么是一个没什么可藏的人,要么是一个算准了透明是自己最后一步好棋的人。我真的分辨不出。”U 盘里还有从没化验过的带锈内裤、一条说有人吹嘘“敲了她的头”的匿名举报、黛安娜童年遭继父性侵并打算报警的证词。每条线都让图景更乱。

他为天空电视台做了纪录片,给罗宾的定位选了“有争议”。罗宾说很公平,史密斯先松了口气,又立刻怀疑这口气:我是记者,不是他的辩护人。五年前他以为自己会看人,那是生意场上的本事;五年探视下来,他反而开始怀疑自己对同事、朋友甚至家人的判断,因为世上只有一个人知道那间卧室里发生了什么。

有天早上他在花园接罗宾的电话,大女儿问:“他是你的朋友吗?”电话那头,罗宾也沉默地等着。“是的,宝贝。不然我还能怎么说?”

Eric take

最诚实的一句是“五年前我以为自己会看人”:会看人在职场是资产,可一旦进入一个证据被弄丢的局,越了解一个人,就越分不清自己是在判断还是在共情。79 秒那段也值得记住,能用在任何争论里:同一组事实,有罪派读出“他在撒谎”,无罪派读出“他要撒谎会编得更像”——证据本身没有立场,是立场决定了证据怎么读。


远方

一千零一夜在意大利

A Thousand and One Nights in Italy

伊万·莫雷·帕索斯(Iván Moure Pazos,西班牙圣地亚哥-德孔波斯特拉大学艺术史高级讲师,研究葡萄牙辛特拉的建筑与文学) · The Public Domain Review · 2025-12-10 · Archive pick · 原发 2025-12 · 原文

框架一句话 — 19 世纪意大利两座摩尔复兴城堡:一座是伯爵行医、证明自己疗法的舞台,一座是从没去过东方的侯爵照着藏书造出来的避世之所。

一个要治好全世界的伯爵,一个对祖国心灰意冷的侯爵,各自在意大利山里盖了一座“阿尔罕布拉宫”。

意大利为什么不流行摩尔风

19 世纪中叶,欧洲流行“摩尔复兴”(Moorish Revival),即模仿北非和西班牙伊斯兰建筑的风格。推手有三:拿破仑远征埃及和叙利亚,军事失败却掀起东方艺术热;欧洲各大首都兴建的犹太会堂把摩尔风当作闪族身份的标志(很多毁于 1938 年的“水晶之夜”);英国人对阿尔罕布拉宫的狂热。这股风在英、法、葡、西都流行开,意大利却是例外:正在统一建国的意大利从古希腊罗马找历史连续性,阿拉伯味儿只属于少数贵族的怪癖。其中最出色的两座,是马泰伊城堡(Rocchetta Mattei)和萨梅扎诺城堡(Castello di Sammezzano)。

马泰伊伯爵:电顺势疗法的城堡

1850 年,博洛尼亚的切萨雷·马泰伊(Cesare Mattei)伯爵看着母亲在病床上长久受苦,丢下政治职务,决心把世界从疾病里解放出来。他在亚平宁山里造了一座疗愈圣所,推出一种叫电顺势疗法的能量医学,声称能用“植物电”平衡人体的循环、淋巴和神经系统。(顺势疗法是 18 世纪末兴起的替代疗法,把药物极度稀释,现代医学认为它没有超出安慰剂的效果。)他的疗法传遍欧亚,和正统医生冲突不断;据作者说,沙皇亚历山大二世、茜茜皇后、维多利亚女王都用过他的药,穷人可以免费拿药,陀思妥耶夫斯基还在《卡拉马佐夫兄弟》里提到了他。

城堡里是一场引用的狂欢:缩小版的阿尔罕布拉狮子院、木头错视画仿造的科尔多瓦大清真寺、满墙的催眠术和炼金术符号。看病是一套舞台流程:病人先在音乐厅听音乐会候诊,再进“红房间”,伯爵藏在红色帷幕后;摩尔式喷泉的水声和用旧报纸做的纸浆钟乳石天花板,把他的声音滤成低沉的催眠频率;最后病人被送下一道黄白黑几何纹样的螺旋楼梯,急速下旋的失衡感像一次“致幻”的离场。

他还造了一间“九十厅”,专为庆祝自己九十岁生日——他坚信靠自己的药一定活得到,届时要让九十多岁的病人们齐聚穹顶下,用活着本身证明疗法有效。1896 年春天,快 87 岁的伯爵哮喘发作,他以为自己的药能治。这一次他错了。他到死都相信自己的科学,九十厅至今还在等那场生日宴。

潘恰蒂基侯爵:从书里造出来的阿尔罕布拉

托斯卡纳首富之一的费迪南多·潘恰蒂基(Ferdinando Panciatichi)侯爵是鸟类学家和藏书家。他看到马泰伊的工程,决定更进一步,把佛罗伦萨附近一座 1605 年的庄园改造成欧洲最张扬的摩尔复兴城堡,前后花了将近半个世纪。动工时他 40 岁,对正在打独立战争的意大利彻底幻灭,墙上刻着“世上每个强者都永远孤独”,还有一句更刻薄的拉丁文:“盗贼和皮条客吞噬意大利……这一切都是我们应得的。”

他亲手设计每个房间:洋葱顶、经文书法、波斯和印度纹样,一层层把文艺复兴旧宫包起来,等于放弃了意大利最神圣的具象艺术传统。房间里飘着阿曼乳香,水声用来“洗刷对现代生活的厌恶”。

最妙的是:**潘恰蒂基从没去过东方,连西班牙和葡萄牙都没去过。**这座城堡是从他的藏书里长出来的——那批书后来成了佛罗伦萨国家图书馆的种子。他像个读东方典籍入迷的堂吉诃德,反复翻欧文·琼斯(Owen Jones)1842 年的阿尔罕布拉测绘图集;鸟类学藏书里极乐鸟、彩虹吸蜜鹦鹉的羽色,也被搬上了“孔雀厅”的墙。

传说城堡有 365 个房间,一天一间,研究者证明是假的。这个传说大概是被电影喂大的:破败的城堡拍过大量意大利“黄色”惊悚片和 B 级片,也拍过帕索里尼的《一千零一夜》(1974),镜头让房间显得无穷无尽。

今日 detail — 马泰伊为九十岁生日专门造了一间“九十厅”,彩色玻璃上印着他的名字和生日,准备让九十多岁的病人们来作证他的疗法有效——他死在 87 岁,死于他以为能用自己的药治好的哮喘。

Eric take

两座城堡正好是两种“信”:马泰伊是真信,信到用自己的命做最后一次临床试验;潘恰蒂基是选择去信,一个对现实失望的人,照着书造了一个他从没去过的东方,然后住进去。后者在今天更常见——照着小红书和 Pinterest 装修出来的“地中海风”“侘寂风”,也是没去过的地方的影印本。


观影

杀人回忆 Memories of Murder(奉俊昊 Bong Joon-ho,2003)

1986 年,韩国京畿道华城的乡下,田沟里发现一具女尸,接着是第二具、第三具。本地刑警朴斗满(宋康昊 饰)办案靠“看人”:盯着嫌疑人的眼睛就知道是不是他,搭档的拳头负责补全口供;从首尔调来的徐太允(金相庆 饰)只信文件和证据。两种办法一路互相拆台,凶手一直没抓到——这不是剧透,片子改编自韩国第一桩连环杀人案,拍摄时真案还没破。

Cinapse 的影评说它“几乎是莎士比亚式的”,一边阴郁悲剧,一边不时滑向闹剧;它特别点出朴刑警是个“靠直觉判断人”的人,而影片让你看着这套直觉一点点失灵。Film Inquiry 的欧文·巴特勒(Owen Butler)称它的叙事“颠覆、暧昧、一丝不苟”。片长 132 分钟。背景是 80 年代军政府末期,警力都被调去镇压示威。真凶李春在 2019 年才靠 DNA 被认定,此前另有一人因其中一起案子被判有罪,坐了二十年牢,2020 年再审改判无罪。

为什么给你

和人间篇是同一个问题的两面:一边是记者越熟悉越看不清,一边是警察以为看一眼就知道;搜证粗糙、证据被弄丢,在两部里都是同一种病。它过你两道关:留白你跟得上(案子清楚,开放的是意义),黑色幽默给了你要的反讽距离;加上你给过《首尔之春》《南山的部长们》7 分,那段韩国现代史你看得进去。风险说清楚:你给过《寄生虫》8 分、嫌它“太标准”,这部是奉俊昊早期作品,更粗粝也更慢;中段刑讯戏不舒服;不给破案的快感是它的全部用意,要是你想要答案会憋屈。Notion 观影库和片单都没有它。我压 8.5。


备注


12.8 分钟 · 313k tokens · $2.50 · 2.5% 月度 Max $100 quota